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86章懊恼事
“这个,欣欣,你像个幽灵似地,走路悄无声息的,呵呵,我没听到。”
“切,是你们太投入了吧?”杨欣欣说着呵呵一笑,看到赵三春有些窘迫的样子,“好了,不说这些了,看看我姐在干嘛。”
两人走进屋子的时候,可以闻得到一股子空气清新剂的味道,是那种淡淡的清香,遮盖了原本两人交欢的味道,杨欣欣嗅了嗅鼻子,古怪的笑了起来。
杨鑫鑫自知理亏,却也没有说什么,只把话题扯到了父母的身上。
啪!啪!噢!噢!呼哧呼哧的声音,在房间里回荡着,赵三春压在杨鑫鑫的身上,像是卖力的耕牛一样,不停的动作着。身下的杨鑫鑫,头发散开来,脸上一片娇红,像是一抹涂了胭脂的红晕,她的双腿盘在赵三春的后腰上,轻轻地扭动着身躯,配合着赵三春的耕耘,小嘴微微张着,不停的吐出的媚惑声音。
已经是下午3点了,杨欣欣在午饭之后已经离去,留下他们俩继续耕耘。
上午的时候,被杨欣欣打扰,现在她离开了,两个人可以肆意的舒爽起来。噢……
赵三春已经是第四次将杨鑫鑫送入高峰,这一次已经是第五次了。
看着她身躯不停抖动,感受着花蕊里不停喷洒出火热的的感觉,赵三春猛地挺动身躯,整个小弟全部没入了那温热的花蜜里……
“三春,我好快乐。”杨鑫鑫欣抱着赵三春的肩膀,忍不住在上面咬了一下。
“哎哟,我的乖乖,你想咬死我啊?”她用的力道很轻,赵三春只是故意说得。
“去洗一下吧?身上黏糊糊的不舒服啊。”
“好的。”赵三春呵呵一笑,直接抱起杨鑫鑫,带着她去了卫生间,洗了一个鸳鸯浴,洗澡的时候,杨鑫鑫还故意挑逗赵三春,赵三春就再次梅开二度,将她弄得几乎站不起来。
两人整个下午都在一起,到晚上吃了饭,杨鑫鑫接了个电话,是公司的一件紧急的合同需要处理,必须她过去一趟,于是乎赵三春也就离开了。
出门的时候,赵三春开着车子离开了别墅,杨鑫鑫也开着她的车子离开,到路口分开了。
赵三春想要抽烟,摸了摸口袋,竟然没烟了,正好路边有商店,就下了车子过去。
买了烟回来,赵三春点着烟抽了一口,忽然听到身后传来剧烈的发动机的声音,转脸一看,一辆摩托车如同发疯的公牛,疯狂地冲了过来,车主脸色煞白的捏着刹车,一时间竟然是失控了……
国歌响过之后,记者问田薇薇,获得奥运会金牌是什么感受? ——为自己奔跑,为国家争光。 她身披国旗,虔诚而热情地在金牌上落下柔软一吻的照片,在当天就传遍了全世界。 田薇薇一直以为自己就是“跑得快一点”的普通小学生,直到她一路跑进了全市最好的初中,帝都最好的高中,跑进了国家队,跑进了奥运会。 她在百米跑道上的汗水与热泪,就是她最完美的青春、最灿烂的人生。 #论天赋选手与普通选手的差距# #对爱情不感兴趣的小仙女是个无情的跑步机器#...
《她从火光中来》作者:容十安简介: 职场商战,1V1,HE,强强,日久生情,双向救赎,生死大爱,超A【前高智商冷面拆弹专家×双面斯文禁欲系老板】人前他是老板她是特助,人后他是野狼她是白兔。沈献头一次知道当老板助理比拆炸弹还让人心累,看着24小时恨不得和自己黏在一起的矜贵顾少,她终于忍无可忍想要武力解决问题。...
碧落山海巅,方腾一剑开天门,对天咆哮。在座的神佛竖起耳朵听好了,我代表人族给你们立个规矩:谁敢站在我头上,我就站在他坟上。若是有神敢玩火,杀神诛仙不留佛!十年饮冰,难凉热血。诸君,且听龙吟!......
口是心非傲娇花孔雀攻x端水大师老好人受 - 陆瑞安下班回家,看到路边捧着玫瑰花的一对小情侣,鬼使神差地也买了一支藏在了公文包里。 推开家门,却发现桌上摆好了丰盛的晚餐,他心里有些惊喜,以为是祁扬记起来了今天两个人的结婚纪念日。 祁扬性子跳脱,年轻肆意,桀骜不驯,比阳光还耀眼,婚后却和原来的朋友逐渐少了联系。陆瑞安总觉得是祁扬应该是怨他的,怨他稀里糊涂答应当初笑话一样的求婚。 他坐在餐桌前,拿过公文包,低头准备取出玫瑰,突然听到祁扬沉下脸叫他名字。 祁扬皱起眉:“你就不能放一放你的工作吗?以后你可没这个机会吃我做的饭。” 陆瑞安惊讶又困惑地抬头看他。 祁扬紧紧注视着他的眼睛:“陆瑞安,我们离婚吧。” 手指无意识地用力,被玫瑰的茎刺扎破,陆瑞安却没有感觉到痛。他没有问为什么,眼里的光黯淡下去,释怀地笑了笑:“好。” 他想,还好我没把玫瑰拿出来。 真丢人。 - 一个月后的同学聚会,陆瑞安被祁扬堵在隔间里,手腕被按在墙上,无名指上的戒指硌得他很疼。 祁扬俯身逼近,咬牙问他:“你对谁都好,唯独不能多对我偏心一点是不是?...
“神”创造了盘古大陆,留下无数文明遗迹,散播海量天材地宝。当人类满怀雄心壮志,意图闯荡盘古大陆的时候,却意外发现,有一位人类同胞,领先了他们一千年。...
【阅前指南:甜宠双洁爽文,有智斗权谋,伏笔细节多,多人物刻画,女主不吃亏,不理解的地方后期都会填坑,文风轻松是为方便阅读】宣王贺钧廷。《独宠皇妃》这本书中,作者写他屠尽北狄王庭,写他披甲造反那一日连破十二城,写他六亲不认冷酷到骨子里的薄情,写他一生没有所爱,最终像个茕茕孑立的疯子头也不回地走入了燃着大火的皇宫。***薛清茵穿成了这本书里的骄纵女配,爹不疼兄不爱,重度恋爱脑,偏偏心上人对她弃若敝履,最后被迫嫁给风流魏王,夜夜守空房,结局凄惨。她想了想,大胆点,不如选宣王!反正这位死得早,她美美当有钱寡妇。薛清茵娇气得很,进王府没多久,就要贺钧廷背她,可以是可以,拿夜夜腰疼腿软换的!哪里还有什么守空房?不对啊。这和我在书里读到的不一样!说好的宣王其人冷酷寡情不近女色呢?***后来,薛清茵一跃成为御前红人,人人追捧,她的命运已改。她却不想当寡妇了。***从此……你为我手中剑,我为你护心甲。我们爱彼此不屈的灵魂。***宣王很早便知道她说喜欢他是假的,但无妨。她是这个荒诞又丑恶的人间中,他们唯一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