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旧阅读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章(第1页)

反正搭话都搭话了,林乐宝干脆朝对方发出小学生的对话的邀请:“Nice to meet you ~”

尾音弯成了波浪线,像是小狗身后摇晃不停的尾巴,听起来有点点独特的嗲。

说罢,他就伸长了耳朵准备做英语听力。

外国人和他亮闪闪的眼睛对视上。对方顿了一下,似乎是想了想,才开口道:“泥滴口语,very good。”

太对了!就是这个味!完美符合林乐宝想象中的那种歪国人口音!

林乐宝听了这句夸奖,整个人一下就肉眼可见地变得十分快乐。

原来如此,不止自己把别人当做无情的口语对练机器,这个外国人也是呀。

还跟他说中文呢,小样的。

他脸上真心实意的笑容仿佛都在放着光,有种独特的超强感染力。

因而他也没压根注意到那人说出的“口语”这个较为本土考试化的表达。他此刻正掘地三尺,搜索尽自己毕生的词汇量,用力思索“外国人不骗中国人”用英语怎么说。

因为被人夸了,此时的林乐宝还是挺心潮澎湃的。他继续字正腔圆:“Oh,really?酸Q!”

他看见这个外国人似乎已经满满地感受到了他的“酸Q”,似乎又笑了一下。

林乐宝自觉自己与外国友人这一路真是相谈甚欢。电梯很快到了,两人分别之际,林乐宝边走还一边对人家高高地竖起了自己的大拇指,用力夸他:“Handsome!Handsome!”

还是被水平限制发挥了。如果可以的话,原本林乐宝是想说“希望我下辈子也能长得跟你一样帅”的,但是下辈子的英文怎么翻译他不懂。

夸还是要夸的,毕竟他是衷心觉得人家的高鼻深目很man。反正出了电梯他们谁也不认识谁嘛!

这没有什么好害羞的!!

对方看起来也很开心的样子,拿拳头抵住唇,掩饰了一下溢出的笑声。

手指上挂着的钥匙圈随他的动作晃荡,一条金属钥匙在林乐宝的眼前晃了一下。

热门小说推荐
百米跑道

百米跑道

国歌响过之后,记者问田薇薇,获得奥运会金牌是什么感受? ——为自己奔跑,为国家争光。 她身披国旗,虔诚而热情地在金牌上落下柔软一吻的照片,在当天就传遍了全世界。 田薇薇一直以为自己就是“跑得快一点”的普通小学生,直到她一路跑进了全市最好的初中,帝都最好的高中,跑进了国家队,跑进了奥运会。 她在百米跑道上的汗水与热泪,就是她最完美的青春、最灿烂的人生。 #论天赋选手与普通选手的差距# #对爱情不感兴趣的小仙女是个无情的跑步机器#...

她从火光中来

她从火光中来

《她从火光中来》作者:容十安简介: 职场商战,1V1,HE,强强,日久生情,双向救赎,生死大爱,超A【前高智商冷面拆弹专家×双面斯文禁欲系老板】人前他是老板她是特助,人后他是野狼她是白兔。沈献头一次知道当老板助理比拆炸弹还让人心累,看着24小时恨不得和自己黏在一起的矜贵顾少,她终于忍无可忍想要武力解决问题。...

一剑伏天

一剑伏天

碧落山海巅,方腾一剑开天门,对天咆哮。在座的神佛竖起耳朵听好了,我代表人族给你们立个规矩:谁敢站在我头上,我就站在他坟上。若是有神敢玩火,杀神诛仙不留佛!十年饮冰,难凉热血。诸君,且听龙吟!......

暗恋偏差

暗恋偏差

口是心非傲娇花孔雀攻x端水大师老好人受 - 陆瑞安下班回家,看到路边捧着玫瑰花的一对小情侣,鬼使神差地也买了一支藏在了公文包里。 推开家门,却发现桌上摆好了丰盛的晚餐,他心里有些惊喜,以为是祁扬记起来了今天两个人的结婚纪念日。 祁扬性子跳脱,年轻肆意,桀骜不驯,比阳光还耀眼,婚后却和原来的朋友逐渐少了联系。陆瑞安总觉得是祁扬应该是怨他的,怨他稀里糊涂答应当初笑话一样的求婚。 他坐在餐桌前,拿过公文包,低头准备取出玫瑰,突然听到祁扬沉下脸叫他名字。 祁扬皱起眉:“你就不能放一放你的工作吗?以后你可没这个机会吃我做的饭。” 陆瑞安惊讶又困惑地抬头看他。 祁扬紧紧注视着他的眼睛:“陆瑞安,我们离婚吧。” 手指无意识地用力,被玫瑰的茎刺扎破,陆瑞安却没有感觉到痛。他没有问为什么,眼里的光黯淡下去,释怀地笑了笑:“好。” 他想,还好我没把玫瑰拿出来。 真丢人。 - 一个月后的同学聚会,陆瑞安被祁扬堵在隔间里,手腕被按在墙上,无名指上的戒指硌得他很疼。 祁扬俯身逼近,咬牙问他:“你对谁都好,唯独不能多对我偏心一点是不是?...

领先人类一千年

领先人类一千年

“神”创造了盘古大陆,留下无数文明遗迹,散播海量天材地宝。当人类满怀雄心壮志,意图闯荡盘古大陆的时候,却意外发现,有一位人类同胞,领先了他们一千年。...

掌上娇娇

掌上娇娇

【阅前指南:甜宠双洁爽文,有智斗权谋,伏笔细节多,多人物刻画,女主不吃亏,不理解的地方后期都会填坑,文风轻松是为方便阅读】宣王贺钧廷。《独宠皇妃》这本书中,作者写他屠尽北狄王庭,写他披甲造反那一日连破十二城,写他六亲不认冷酷到骨子里的薄情,写他一生没有所爱,最终像个茕茕孑立的疯子头也不回地走入了燃着大火的皇宫。***薛清茵穿成了这本书里的骄纵女配,爹不疼兄不爱,重度恋爱脑,偏偏心上人对她弃若敝履,最后被迫嫁给风流魏王,夜夜守空房,结局凄惨。她想了想,大胆点,不如选宣王!反正这位死得早,她美美当有钱寡妇。薛清茵娇气得很,进王府没多久,就要贺钧廷背她,可以是可以,拿夜夜腰疼腿软换的!哪里还有什么守空房?不对啊。这和我在书里读到的不一样!说好的宣王其人冷酷寡情不近女色呢?***后来,薛清茵一跃成为御前红人,人人追捧,她的命运已改。她却不想当寡妇了。***从此……你为我手中剑,我为你护心甲。我们爱彼此不屈的灵魂。***宣王很早便知道她说喜欢他是假的,但无妨。她是这个荒诞又丑恶的人间中,他们唯一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