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回忆的开始我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家庭,家庭条件不富也不穷,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也不低。在我五岁之前的记忆中,关于他们的画面很少,因为在小我一岁零五个月的妹妹罗瑗瑗出生后,父母将我送到了外公身边。
在外公那里,我很幸福快乐,集万千宠爱于一生,是一个典型地泡在“蜜罐子”里的孩子。
外公是当地最好的土木工程师,画圆圈可以不用圆规,写得一手非常漂亮的蝇头小楷,晚年时喜读金庸,至今家里仍有他手抄的《倚天屠龙记》,装订成册,如一本本精美的古书。他出身富足,家里是大橘园主。
因为他的出身,在那个年代,他没少经历风浪,可不管什么磨难,他都淡然对之,唯一让他不能淡然的就是他和外婆的离婚。离婚后,外婆带着母亲远走他乡,嫁给了另一个男子,这个男子对我的母亲很刻薄,母亲的童年和少年堪称不幸。等我母亲再见我外公时,已经是二十多年后,母亲初见他时,怎么都叫不出“爸爸”二字,早已不因物喜、不以己悲的外公老泪纵横。
提出离婚的是外婆,错不在外公,可外公对我的母亲依旧很愧疚,再加上我是他身边唯一的孙子辈,他对我的溺爱达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根据我二姨妈的回忆,我小时候又臭美又嚣张又贪小便宜,她给我买了一双小皮鞋,早上服侍我穿鞋,我坚决不肯穿,嫌弃皮鞋不够亮,无论她如何劝都没有用,她只能早饭都不吃地帮我擦皮鞋,她抱怨了两句,我立即去找外公告状,坚决要求打她屁股,外公真的就拿报纸拍了二姨妈两下。还有,家里无论任何人照相,都不能漏掉我,如果不把我纳入相机,那谁都别想照,连二姨妈的同事照合影,我都要掺和一脚,所以,虽然那个年代,照相还是一件挺严肃认真稀罕的事情,可我五岁前的相片多得看都看不过来,常常是一堆大人中间夹着个小不点,人家哭笑不得,我得意洋洋。
那些人神公愤的记忆都来自于二姨妈的讲述,我是一点都不记得。在我的记忆中,我只记得外公带我去钓鱼,我不喜欢他抱,要自己走,他就跟在我身旁,短短的路,我一会要采花,一会要捉蚂蚱,走一两个小时都很正常,外公就一直陪着我;外公给我买酒心巧克力,只因为我爱吃,他不介意人家说小孩不该吃醉;我把墨汁糊到他收藏的古书上,二姨妈看得都心疼,他只哈哈一笑;清晨时分,他教我诵“春眠不觉晓”;傍晚时分,他抱着我,坐在摇椅里,对着晚霞摇阿摇。
在外公的宠溺下,我嚣张恣意地快乐着。
五岁的时候,因为要上小学了,父母将我接回自己身边。记得母亲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不肯叫她“妈妈”,我只是一边吮着棒棒糖,一边用狐疑的目光打量着这个远道而来、神情哀伤的女子。在我的大哭大叫、连踢带踹中,母亲将我强行带上火车,返回了我的“家”。
从此,我的幸福终结,苦难开始。
在外公身边,我是小公主,我拥有一切最好的东西,最丰厚的爱,整个世界都在围绕着我转,可是,在父母身边,另一个小姑娘,我的妹妹才是小公主。
父母本来上班就很忙,而他们仅有的闲余时间都给了我的妹妹。妹妹一直在父母身边长大,她能言善道,会撒娇,会哄父母开心,而我是一个在很长一段时间连“爸爸”、“妈妈”都不肯叫的人。
两个年龄相差不大的孩子,又都是唯我独尊地被养大的,在一起时免不了抢玩具、抢零食,我一再被父母嘱咐和警告,“你是姐姐,你要让着妹妹。”强调要姐妹和睦,姐姐让妹妹。
在父母的“姐妹和睦、姐姐让妹妹”的教育下,最好的玩具要给妹妹,最好的食物要给妹妹,最漂亮的裙子要给妹妹,总而言之,只要她想要的、她看上的,我就要一声不吭地放弃。
在无数次的“姐姐让妹妹”之后,我开始学乖,常常是一个人躲在一边玩,不管任何东西,我都会自觉地等妹妹先挑,她不要的归我,甚至已经归我的,只要她想要,我也要随时给她。吃饭了,上饭桌,一句话不说,快速地吃饭,然后离开,他们的欢笑交谈和我没有关系。
我从唧唧喳喳,开始变得沉默寡言。我常常思念外公,那个时候,每次痛苦孤单时,我就会想着等我长大了,可以自己坐火车时,我就回到外公身边,唯有那样,我才觉得自己的生活还有点盼头。
我记忆中最深的一副画面就是黄昏时分,母亲在厨房忙碌,我躲在书柜的角落里翻儿童画报,父亲下班归来,打开了门,第一声就是“瑗瑗”,妹妹高叫着“爸爸”,欢快地扑上去,父亲将她抱住,高高抛起,又接住,两个人在客厅里快乐地大笑着。
我就躲在暗中,沉默地偷窥着。他们做游戏,他们讲故事,他们欢笑又欢笑,一个小时,没有任何一个人问我去了哪里。那种感觉就像我坐在宇宙洪荒的最尽头,四周漆黑一片,冰冷无比,孤单和荒凉弥漫全身。当时我也许还不明白什么是宇宙洪荒,也不明白那种让我渴望地望着外面,却又悲伤地不肯自己走出去的情绪是什么,但是,那个蜷缩在阴暗角落,双臂紧紧抱着自己,眼睛一眨不眨盯着外面,渴望听父母叫一声自己名字的孩子的样子永远刻在了我的心上。
直到晚饭做好,母亲把菜全部摆好后,才想起叫我吃饭,我仍然躲在书柜、沙发、墙壁形成的死角里不出来。我又是自伤、又是自傲,在心里莫名其妙地一遍遍想着,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我?迟了,已经迟了!如果再早一点,我会因为你们的呼唤,欢快幸福地冲出去,可是现在,我不想答应了!我就是不想答应了!我不稀罕!我一点都不稀罕你们!
国歌响过之后,记者问田薇薇,获得奥运会金牌是什么感受? ——为自己奔跑,为国家争光。 她身披国旗,虔诚而热情地在金牌上落下柔软一吻的照片,在当天就传遍了全世界。 田薇薇一直以为自己就是“跑得快一点”的普通小学生,直到她一路跑进了全市最好的初中,帝都最好的高中,跑进了国家队,跑进了奥运会。 她在百米跑道上的汗水与热泪,就是她最完美的青春、最灿烂的人生。 #论天赋选手与普通选手的差距# #对爱情不感兴趣的小仙女是个无情的跑步机器#...
《她从火光中来》作者:容十安简介: 职场商战,1V1,HE,强强,日久生情,双向救赎,生死大爱,超A【前高智商冷面拆弹专家×双面斯文禁欲系老板】人前他是老板她是特助,人后他是野狼她是白兔。沈献头一次知道当老板助理比拆炸弹还让人心累,看着24小时恨不得和自己黏在一起的矜贵顾少,她终于忍无可忍想要武力解决问题。...
碧落山海巅,方腾一剑开天门,对天咆哮。在座的神佛竖起耳朵听好了,我代表人族给你们立个规矩:谁敢站在我头上,我就站在他坟上。若是有神敢玩火,杀神诛仙不留佛!十年饮冰,难凉热血。诸君,且听龙吟!......
口是心非傲娇花孔雀攻x端水大师老好人受 - 陆瑞安下班回家,看到路边捧着玫瑰花的一对小情侣,鬼使神差地也买了一支藏在了公文包里。 推开家门,却发现桌上摆好了丰盛的晚餐,他心里有些惊喜,以为是祁扬记起来了今天两个人的结婚纪念日。 祁扬性子跳脱,年轻肆意,桀骜不驯,比阳光还耀眼,婚后却和原来的朋友逐渐少了联系。陆瑞安总觉得是祁扬应该是怨他的,怨他稀里糊涂答应当初笑话一样的求婚。 他坐在餐桌前,拿过公文包,低头准备取出玫瑰,突然听到祁扬沉下脸叫他名字。 祁扬皱起眉:“你就不能放一放你的工作吗?以后你可没这个机会吃我做的饭。” 陆瑞安惊讶又困惑地抬头看他。 祁扬紧紧注视着他的眼睛:“陆瑞安,我们离婚吧。” 手指无意识地用力,被玫瑰的茎刺扎破,陆瑞安却没有感觉到痛。他没有问为什么,眼里的光黯淡下去,释怀地笑了笑:“好。” 他想,还好我没把玫瑰拿出来。 真丢人。 - 一个月后的同学聚会,陆瑞安被祁扬堵在隔间里,手腕被按在墙上,无名指上的戒指硌得他很疼。 祁扬俯身逼近,咬牙问他:“你对谁都好,唯独不能多对我偏心一点是不是?...
“神”创造了盘古大陆,留下无数文明遗迹,散播海量天材地宝。当人类满怀雄心壮志,意图闯荡盘古大陆的时候,却意外发现,有一位人类同胞,领先了他们一千年。...
【阅前指南:甜宠双洁爽文,有智斗权谋,伏笔细节多,多人物刻画,女主不吃亏,不理解的地方后期都会填坑,文风轻松是为方便阅读】宣王贺钧廷。《独宠皇妃》这本书中,作者写他屠尽北狄王庭,写他披甲造反那一日连破十二城,写他六亲不认冷酷到骨子里的薄情,写他一生没有所爱,最终像个茕茕孑立的疯子头也不回地走入了燃着大火的皇宫。***薛清茵穿成了这本书里的骄纵女配,爹不疼兄不爱,重度恋爱脑,偏偏心上人对她弃若敝履,最后被迫嫁给风流魏王,夜夜守空房,结局凄惨。她想了想,大胆点,不如选宣王!反正这位死得早,她美美当有钱寡妇。薛清茵娇气得很,进王府没多久,就要贺钧廷背她,可以是可以,拿夜夜腰疼腿软换的!哪里还有什么守空房?不对啊。这和我在书里读到的不一样!说好的宣王其人冷酷寡情不近女色呢?***后来,薛清茵一跃成为御前红人,人人追捧,她的命运已改。她却不想当寡妇了。***从此……你为我手中剑,我为你护心甲。我们爱彼此不屈的灵魂。***宣王很早便知道她说喜欢他是假的,但无妨。她是这个荒诞又丑恶的人间中,他们唯一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