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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着实羞辱,激得纪榛双目红透,若不是还谨记要孝敬尊长,早就和沈母吵起来了。
他没有再和沈母争执,当夜和沈雁清大闹一场,次日就被沈母以“妇德有亏”为由罚跪了两个时辰的祠堂。
吉安那时还是个多嘴的,见不得纪榛受屈,转眼就把这事告诉了纪决。
纪决二话不说在朝堂上参了沈家父子一笔,闹得可谓是天翻地覆。
纪榛是事后才知晓兄长为他出头,只不过在沈雁清看来与他授意的无二区别。他不想沈雁清把错怪到兄长头上,默默地认下了是他所为,之后沈雁清若拿此事来嘲讽他,他也从不反驳。
沈家父子在朝堂被参后,沈母更是对纪榛深恶痛绝,却又不得不息事宁人,不情不愿地将粉玉赠与纪榛。
纪榛如愿以偿拿了颗颗圆润饱满的玉石却高兴不起来,戴了几日就将粉玉收进木匣里。
只不过当日沈母的话到底在纪榛心里埋了一根刺沈雁清和易执交好多年,沈母话中有话似在暗示什么,怎叫纪榛不多心?
纪榛哼了声,愤愤地将粉玉珠串带到了腕上,又拿起那条彩绳端详。
彩绳的来历也值得回味。
两年前,沈雁清奉公下江南办事,纪榛想跟着去却被拒绝。
临出发前,纪榛蜷成一团偷偷躲进了马车的暗柜里。那时正值盛夏,动两下都是一身热汗,纪榛却在不透气的暗柜里足足憋了半个多时辰。等沈雁清发现的时候,他衣衫尽湿意识不清,已是中暑之相。
纪榛眼冒金星,潮红着脸对沈雁清笑,有几分孩子气的得意,“你不带我去,我也有办法。”
沈雁清比纪榛年长三岁有多,纪榛嫁给对方时方及十七,又是娇宠长大,与稚子并无多大差别,做出这样不计后果之事不足为奇。好在沈雁清随行带了大夫,纪榛歇了两日就又生龙活虎。
在江南的半月,沈雁清到哪儿纪榛就跟着去哪儿。
当时沈雁清中状元满一年,还未升迁,只是一个小小的七品翰林官。但他名声在外,众人亦皆知他非池中之物,终有一日会有大作为,无人敢轻看他。
倒是纪榛的身份太过显耀,未免节外生枝,沈雁清让纪榛扮成他的侍从,“主仆二人”寸步不离,还因此闹了点笑话。
江南刺史设宴款待沈雁清,纪榛也跟着去了。没想到酒过三巡,竟唤来娼妓和小倌作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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