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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第3页)

「我等不了那么久!」焦急的喊着,他跳上桌,「我要去找他!」被胡鼠抢救回来的三明治终究无法逃离摔烂的命运,狂犬乒乒乓乓的踩过桌上的餐盘、水杯、花瓶,再度的,撞破玻璃窗冲了出去。

「阿杰。」十方连叹气都懒了,弹指招来员工,「餐点和玻璃窗,老样子。」看来得在墙上挖个大型狗洞,额外的装潢费用当然是全算在狂犬帐上,让他在店里做一辈子的白工!

「话说……」鹿头又点起根烟,「他知道是哪间医院吗?」十三岁那年,父母自杀,他砍杀债主后抛下弟妹逃到黑街,之后的十几年间,狂犬不曾离开这五个地铁站的范围。

他岂止不知道小乔在哪间医院,甚至连电车都没坐过。

「喂喂!先生,要买票啊!」

狂犬一路狂奔,额角渗出汗珠、嘴角却是在笑,他无视地铁站务员的阻拦,翻跳过验票匝口,冲进月台。

正好有辆电车驶入,他什么也没想,就直接跑上车。

车门在验票员追到前「哔哔!」关上,车厢内空无一人,狂犬犹豫的晃了几圈,扬起脖子四处嗅闻,一会后,他贴着角落的座椅蹲在地面。车门几次的开启关阖,陆续有些乘客上、下车,狂犬都蹲踞在那,动也不动,像狗一样警觉的竖着耳朵。

「哔哔!」

列车停止,车门再度开启,这次狂犬没有犹豫的立即起身冲出车门,他闻到异于黑街的气味。

狂犬下车的地铁站非常的大,与鬼鼓站天差地别,这里一共四个楼层,每层都有好几条通往不同方向的地铁线,是城里的交通枢纽。结构错综复杂,对于初次来到的狂犬而言,简直可说是迷宫。

「唔唔唔……」

陌生的声响、陌生的气味,在在冲击狂犬的神经,他抱着头原地踱步,怪异的举动引来周围「正常人」的注目。

狂犬穿着数年没换过的破旧黑外套,上头沾满洗不去的暗色血迹,浸染血色的牛仔裤也是又脏又破。电影里才会看到的特制中筒钉鞋,以及,他腰间那两把绝对无法通过海关盘查的波伊刀,给人感觉十分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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