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钢球厂五点下班,五点半,向珊就和丈夫回到了家。
“妈,有什么事呀?看把你乐的。
”向珊将手提包扔在炕上,看向姥姥呆坐在炕上直乐,自己一屁股坐在炕沿上,疑惑地看着自家老妈。
向姥姥回过神,乐呵呵地看着自己的小闺女,“回来了?珊子,妈跟你说,咱家宝宝可厉害了,今天考了两个一百分。
”向姥姥伸出右手食指和中指,激动地比了个“v”字型。
“她于老师说了,咱家宝宝不用上幼儿园了,要去什么什么宫,诶呀,我也听不懂,就是说咱宝宝不上幼儿园了,不去了。
”这么小的孩子不去幼儿园去哪?向珊以为老妈太兴奋了,也没再意,将老妈后半句话自动略过,只听了前半段。
“啥?考两个一百分?诶哟喂,真不错诶,今儿是怎么了?这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吧?她今天这么能?”“可不是,她于老师说一会过来和咱家说这事,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知道什么?考一百分就来家访?”向姥姥不乐意了,“合着我说话你是没听到是怎么的?我不说了吗,宝宝要去那什么宫,不上幼儿园了吗,你都听啥了?”这时向珊才明白过来,合着自家老妈不紧紧是为了宝宝考了两个一百分才乐的,也是为了宝宝不用上幼儿园了,去什么宫学习才乐的。
在她眼里,宝宝比别人家的孩子强,她就高兴。
向姥姥看闺女心不在焉的,大手一挥,“行了,快回去做饭吧。
我还想让你们两口子在这儿吃呢,现在看见你就来气,快紧走吧。
”向珊让向姥姥撵出了门,拥着她回了自己屋里,反身又给郝宝贝做好吃的去了。
向珊哭笑不得地站在屋里,拿自己爸妈没辙。
有这么偏心的吗?她可是亲闺女,一言不合就往外撵她,这都第几回了?好么,这回更惨,连饭都不让她吃了。
郝宝贝手里拿着二年级的语文书挡在脸上,瞪大双眼偷瞄老妈。
这是让姥姥给撵出来了?不会与自己有关吧?郝志文轻轻拍了闺女头一下,“看什么呢?不是看书吗?眼睛往哪瞄呢?”郝宝贝激灵一下,完了,让老爸逮到了。
她家老爹可是个宠妻狂魔,但凡她妈说的话就没有不对的,她妈就什么是什么,虽然有自己的原则,但是那是对外,对内,原则在她妈面前就是狗屁。
郝宝贝一脸的献媚,狗腿地扒着郝志文的大腿不放,仰着天真无邪的小脸,笑的让人看了牙酸。
“看美人啊!妈妈好漂亮,爸爸说是不是?”郝志文看了一眼妻子,嗯,是好看,怎么看怎么漂亮。
国歌响过之后,记者问田薇薇,获得奥运会金牌是什么感受? ——为自己奔跑,为国家争光。 她身披国旗,虔诚而热情地在金牌上落下柔软一吻的照片,在当天就传遍了全世界。 田薇薇一直以为自己就是“跑得快一点”的普通小学生,直到她一路跑进了全市最好的初中,帝都最好的高中,跑进了国家队,跑进了奥运会。 她在百米跑道上的汗水与热泪,就是她最完美的青春、最灿烂的人生。 #论天赋选手与普通选手的差距# #对爱情不感兴趣的小仙女是个无情的跑步机器#...
《她从火光中来》作者:容十安简介: 职场商战,1V1,HE,强强,日久生情,双向救赎,生死大爱,超A【前高智商冷面拆弹专家×双面斯文禁欲系老板】人前他是老板她是特助,人后他是野狼她是白兔。沈献头一次知道当老板助理比拆炸弹还让人心累,看着24小时恨不得和自己黏在一起的矜贵顾少,她终于忍无可忍想要武力解决问题。...
碧落山海巅,方腾一剑开天门,对天咆哮。在座的神佛竖起耳朵听好了,我代表人族给你们立个规矩:谁敢站在我头上,我就站在他坟上。若是有神敢玩火,杀神诛仙不留佛!十年饮冰,难凉热血。诸君,且听龙吟!......
口是心非傲娇花孔雀攻x端水大师老好人受 - 陆瑞安下班回家,看到路边捧着玫瑰花的一对小情侣,鬼使神差地也买了一支藏在了公文包里。 推开家门,却发现桌上摆好了丰盛的晚餐,他心里有些惊喜,以为是祁扬记起来了今天两个人的结婚纪念日。 祁扬性子跳脱,年轻肆意,桀骜不驯,比阳光还耀眼,婚后却和原来的朋友逐渐少了联系。陆瑞安总觉得是祁扬应该是怨他的,怨他稀里糊涂答应当初笑话一样的求婚。 他坐在餐桌前,拿过公文包,低头准备取出玫瑰,突然听到祁扬沉下脸叫他名字。 祁扬皱起眉:“你就不能放一放你的工作吗?以后你可没这个机会吃我做的饭。” 陆瑞安惊讶又困惑地抬头看他。 祁扬紧紧注视着他的眼睛:“陆瑞安,我们离婚吧。” 手指无意识地用力,被玫瑰的茎刺扎破,陆瑞安却没有感觉到痛。他没有问为什么,眼里的光黯淡下去,释怀地笑了笑:“好。” 他想,还好我没把玫瑰拿出来。 真丢人。 - 一个月后的同学聚会,陆瑞安被祁扬堵在隔间里,手腕被按在墙上,无名指上的戒指硌得他很疼。 祁扬俯身逼近,咬牙问他:“你对谁都好,唯独不能多对我偏心一点是不是?...
“神”创造了盘古大陆,留下无数文明遗迹,散播海量天材地宝。当人类满怀雄心壮志,意图闯荡盘古大陆的时候,却意外发现,有一位人类同胞,领先了他们一千年。...
【阅前指南:甜宠双洁爽文,有智斗权谋,伏笔细节多,多人物刻画,女主不吃亏,不理解的地方后期都会填坑,文风轻松是为方便阅读】宣王贺钧廷。《独宠皇妃》这本书中,作者写他屠尽北狄王庭,写他披甲造反那一日连破十二城,写他六亲不认冷酷到骨子里的薄情,写他一生没有所爱,最终像个茕茕孑立的疯子头也不回地走入了燃着大火的皇宫。***薛清茵穿成了这本书里的骄纵女配,爹不疼兄不爱,重度恋爱脑,偏偏心上人对她弃若敝履,最后被迫嫁给风流魏王,夜夜守空房,结局凄惨。她想了想,大胆点,不如选宣王!反正这位死得早,她美美当有钱寡妇。薛清茵娇气得很,进王府没多久,就要贺钧廷背她,可以是可以,拿夜夜腰疼腿软换的!哪里还有什么守空房?不对啊。这和我在书里读到的不一样!说好的宣王其人冷酷寡情不近女色呢?***后来,薛清茵一跃成为御前红人,人人追捧,她的命运已改。她却不想当寡妇了。***从此……你为我手中剑,我为你护心甲。我们爱彼此不屈的灵魂。***宣王很早便知道她说喜欢他是假的,但无妨。她是这个荒诞又丑恶的人间中,他们唯一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