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程顾卿看着被大儿子斩成一块一块的狼肉,据说狼肉很柴,不好吃。没吃过,等会可要试试。
刚才轻而易举地弄死5-6头狼,瞬间安全感十足。在这乱世冷兵器时代,拥有强壮的身体才是王道。
程寡妇这力气真大,真好用。
“美娇,美娇,过来。”村长大伯高喊着。
程顾卿走了过去,看到村长和他宝贝孙子徐秀才,还有七叔公。
“美娇,是这样的,这15头狼,大多数都是你家打杀的,村里商量了一下,狼肉就直接煮汤喝,狼皮给你10张,剩下的5张归公。你看这样可以不?”七叔公笑得褶子紧紧拉成一线。
程顾卿想了想,的确大多数狼都是自家人弄死的,给自家理所当然,何况狼皮是好东西,冬天可以做皮袄子,也可以拿去卖。自家现在没啥银子,充实一下财库也好。
二话不说,程顾卿接过10张皮子,客气地说:“谢谢七叔公,谢谢大家,我就收下了。”也不解释什么,反正本身也不多话的人。
“好好好,至于狼牙,你看看要不要,你先选。”村长看着一堆狼牙,自家早就挑了一颗又大又尖。还在徐秀才跟前比划,看来是为他准备的。
徐秀才一脸无奈地接过狼牙,揣入手里。旁边的七叔公也拿了一颗,看了又看,在嘿嘿笑。
“俺这么大年纪,还是第一次看见狼牙,不错不错。”
程顾卿随便捡了几颗,这玩意,真的不感冒,但刚才听说二儿子和宝珠正想向村里讨要。
“村长大伯,我就要这几颗,给家里娃子。”
“好好好,剩下的,就看看哪个娃子需要的,就给哪个娃子,狼牙是好东西,好东西。”村长一边感叹,一边幸庆。村里有美娇和徐福兴这样的壮士,逃荒安全多了。
又看了看闹哄哄的村民,一堆吃货在那争吵狼肉怎样煮,怎样熬。不怕货比货,就怕人比人,这群憨货,就只知道吃,吃,吃,完全没有一丝担忧以后遇到猛兽怎么办。
要是乡民知道村长的想法,肯定鄙夷地看着村长,这还用想?跟着程寡妇干就行了!
“程三婶,今晚多亏你警觉,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徐秀才向程顾卿拱了拱手。
国歌响过之后,记者问田薇薇,获得奥运会金牌是什么感受? ——为自己奔跑,为国家争光。 她身披国旗,虔诚而热情地在金牌上落下柔软一吻的照片,在当天就传遍了全世界。 田薇薇一直以为自己就是“跑得快一点”的普通小学生,直到她一路跑进了全市最好的初中,帝都最好的高中,跑进了国家队,跑进了奥运会。 她在百米跑道上的汗水与热泪,就是她最完美的青春、最灿烂的人生。 #论天赋选手与普通选手的差距# #对爱情不感兴趣的小仙女是个无情的跑步机器#...
《她从火光中来》作者:容十安简介: 职场商战,1V1,HE,强强,日久生情,双向救赎,生死大爱,超A【前高智商冷面拆弹专家×双面斯文禁欲系老板】人前他是老板她是特助,人后他是野狼她是白兔。沈献头一次知道当老板助理比拆炸弹还让人心累,看着24小时恨不得和自己黏在一起的矜贵顾少,她终于忍无可忍想要武力解决问题。...
碧落山海巅,方腾一剑开天门,对天咆哮。在座的神佛竖起耳朵听好了,我代表人族给你们立个规矩:谁敢站在我头上,我就站在他坟上。若是有神敢玩火,杀神诛仙不留佛!十年饮冰,难凉热血。诸君,且听龙吟!......
口是心非傲娇花孔雀攻x端水大师老好人受 - 陆瑞安下班回家,看到路边捧着玫瑰花的一对小情侣,鬼使神差地也买了一支藏在了公文包里。 推开家门,却发现桌上摆好了丰盛的晚餐,他心里有些惊喜,以为是祁扬记起来了今天两个人的结婚纪念日。 祁扬性子跳脱,年轻肆意,桀骜不驯,比阳光还耀眼,婚后却和原来的朋友逐渐少了联系。陆瑞安总觉得是祁扬应该是怨他的,怨他稀里糊涂答应当初笑话一样的求婚。 他坐在餐桌前,拿过公文包,低头准备取出玫瑰,突然听到祁扬沉下脸叫他名字。 祁扬皱起眉:“你就不能放一放你的工作吗?以后你可没这个机会吃我做的饭。” 陆瑞安惊讶又困惑地抬头看他。 祁扬紧紧注视着他的眼睛:“陆瑞安,我们离婚吧。” 手指无意识地用力,被玫瑰的茎刺扎破,陆瑞安却没有感觉到痛。他没有问为什么,眼里的光黯淡下去,释怀地笑了笑:“好。” 他想,还好我没把玫瑰拿出来。 真丢人。 - 一个月后的同学聚会,陆瑞安被祁扬堵在隔间里,手腕被按在墙上,无名指上的戒指硌得他很疼。 祁扬俯身逼近,咬牙问他:“你对谁都好,唯独不能多对我偏心一点是不是?...
“神”创造了盘古大陆,留下无数文明遗迹,散播海量天材地宝。当人类满怀雄心壮志,意图闯荡盘古大陆的时候,却意外发现,有一位人类同胞,领先了他们一千年。...
【阅前指南:甜宠双洁爽文,有智斗权谋,伏笔细节多,多人物刻画,女主不吃亏,不理解的地方后期都会填坑,文风轻松是为方便阅读】宣王贺钧廷。《独宠皇妃》这本书中,作者写他屠尽北狄王庭,写他披甲造反那一日连破十二城,写他六亲不认冷酷到骨子里的薄情,写他一生没有所爱,最终像个茕茕孑立的疯子头也不回地走入了燃着大火的皇宫。***薛清茵穿成了这本书里的骄纵女配,爹不疼兄不爱,重度恋爱脑,偏偏心上人对她弃若敝履,最后被迫嫁给风流魏王,夜夜守空房,结局凄惨。她想了想,大胆点,不如选宣王!反正这位死得早,她美美当有钱寡妇。薛清茵娇气得很,进王府没多久,就要贺钧廷背她,可以是可以,拿夜夜腰疼腿软换的!哪里还有什么守空房?不对啊。这和我在书里读到的不一样!说好的宣王其人冷酷寡情不近女色呢?***后来,薛清茵一跃成为御前红人,人人追捧,她的命运已改。她却不想当寡妇了。***从此……你为我手中剑,我为你护心甲。我们爱彼此不屈的灵魂。***宣王很早便知道她说喜欢他是假的,但无妨。她是这个荒诞又丑恶的人间中,他们唯一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