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旧阅读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章 人死前做什么(第1页)

我叫林飞。

但是更多的人喜欢叫我“垃圾”、“小瘪三”、“臭无赖”、或者是“色狼”。

其实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就像我叫林飞,也没有一飞冲天,倒更像是洛阳城墙根下水沟旁的一滩烂泥。

趴在大槐树顶上,我头上盖着一片宽荷叶,眯起眼,伸长了脖子,盯着对面王员外家的花园。

我是男人,看的当然是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个美少女。

她坐在花园的秋千上,仰着头,快乐地摇来荡去,雪白的脖子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秋千时而高高抛起,越过围墙,时而隐没在树荫里,银铃般的笑声洒得满地都是。

烈日炎炎,阳光晒得树叶都蔫了,流淌的汗水几乎粘住了眼皮,但我仍然贼眼溜溜,看得心醉神迷。

“二哥,你又在偷看王家小姐了!”树底下,一个人抬着头,对我尖叫,脏兮兮的小脸上,两条青龙从鼻孔里喷出,又倏地缩回去。

“嘘!”我竖起食指,放在唇边,同时对他挥了挥拳头。

他叫李洁净,是我们乞讨诈骗小偷抢劫帮的小弟。我在帮里排行老二,那是因为我聪明,老大是不能当的,一旦犯事,官府追究起来,老大一定最遭殃。

枪打出头鸟嘛。

“你别看了,快点下来啊!弟兄们都在白马寺门口等你呢。”李洁净眼巴巴地望着我,这么陡直的大槐树,帮里没几个人敢爬,因此当我为了偷看王家小姐,在帮里十来个兄弟的注视下,英勇地爬上树时,我得到了一点可怜的骄傲。

“色胆包天。”帮里的兄弟最后这么说。

我这样的人,也配有骄傲吗?

贪婪地再看一眼王家小姐,我一溜烟下树,带着李洁净,大摇大摆地向城南白马寺走去。

一路上,行人见到我们,都捂住了鼻子,皱起眉头避开。就算是彪形大汉,也要绕着我们走。

因为李洁净身上实在太臭了,就像是隔了几夜的馊饭菜,苍蝇盯着他嗡嗡打转。帮里哪个兄弟鼻塞感冒,凑近闻闻他,鼻子就通了。

我当然也好不到哪去,半个月没洗澡,笑起来乌黑灿烂。

不过我的衣服洗得很干净,虽然破,但是很干净。

午后的白马寺,静悄悄的,香客都已离去,黄色的庙墙内,隐隐传来和尚们有气无力的诵经声。

热门小说推荐
百米跑道

百米跑道

国歌响过之后,记者问田薇薇,获得奥运会金牌是什么感受? ——为自己奔跑,为国家争光。 她身披国旗,虔诚而热情地在金牌上落下柔软一吻的照片,在当天就传遍了全世界。 田薇薇一直以为自己就是“跑得快一点”的普通小学生,直到她一路跑进了全市最好的初中,帝都最好的高中,跑进了国家队,跑进了奥运会。 她在百米跑道上的汗水与热泪,就是她最完美的青春、最灿烂的人生。 #论天赋选手与普通选手的差距# #对爱情不感兴趣的小仙女是个无情的跑步机器#...

她从火光中来

她从火光中来

《她从火光中来》作者:容十安简介: 职场商战,1V1,HE,强强,日久生情,双向救赎,生死大爱,超A【前高智商冷面拆弹专家×双面斯文禁欲系老板】人前他是老板她是特助,人后他是野狼她是白兔。沈献头一次知道当老板助理比拆炸弹还让人心累,看着24小时恨不得和自己黏在一起的矜贵顾少,她终于忍无可忍想要武力解决问题。...

一剑伏天

一剑伏天

碧落山海巅,方腾一剑开天门,对天咆哮。在座的神佛竖起耳朵听好了,我代表人族给你们立个规矩:谁敢站在我头上,我就站在他坟上。若是有神敢玩火,杀神诛仙不留佛!十年饮冰,难凉热血。诸君,且听龙吟!......

暗恋偏差

暗恋偏差

口是心非傲娇花孔雀攻x端水大师老好人受 - 陆瑞安下班回家,看到路边捧着玫瑰花的一对小情侣,鬼使神差地也买了一支藏在了公文包里。 推开家门,却发现桌上摆好了丰盛的晚餐,他心里有些惊喜,以为是祁扬记起来了今天两个人的结婚纪念日。 祁扬性子跳脱,年轻肆意,桀骜不驯,比阳光还耀眼,婚后却和原来的朋友逐渐少了联系。陆瑞安总觉得是祁扬应该是怨他的,怨他稀里糊涂答应当初笑话一样的求婚。 他坐在餐桌前,拿过公文包,低头准备取出玫瑰,突然听到祁扬沉下脸叫他名字。 祁扬皱起眉:“你就不能放一放你的工作吗?以后你可没这个机会吃我做的饭。” 陆瑞安惊讶又困惑地抬头看他。 祁扬紧紧注视着他的眼睛:“陆瑞安,我们离婚吧。” 手指无意识地用力,被玫瑰的茎刺扎破,陆瑞安却没有感觉到痛。他没有问为什么,眼里的光黯淡下去,释怀地笑了笑:“好。” 他想,还好我没把玫瑰拿出来。 真丢人。 - 一个月后的同学聚会,陆瑞安被祁扬堵在隔间里,手腕被按在墙上,无名指上的戒指硌得他很疼。 祁扬俯身逼近,咬牙问他:“你对谁都好,唯独不能多对我偏心一点是不是?...

领先人类一千年

领先人类一千年

“神”创造了盘古大陆,留下无数文明遗迹,散播海量天材地宝。当人类满怀雄心壮志,意图闯荡盘古大陆的时候,却意外发现,有一位人类同胞,领先了他们一千年。...

掌上娇娇

掌上娇娇

【阅前指南:甜宠双洁爽文,有智斗权谋,伏笔细节多,多人物刻画,女主不吃亏,不理解的地方后期都会填坑,文风轻松是为方便阅读】宣王贺钧廷。《独宠皇妃》这本书中,作者写他屠尽北狄王庭,写他披甲造反那一日连破十二城,写他六亲不认冷酷到骨子里的薄情,写他一生没有所爱,最终像个茕茕孑立的疯子头也不回地走入了燃着大火的皇宫。***薛清茵穿成了这本书里的骄纵女配,爹不疼兄不爱,重度恋爱脑,偏偏心上人对她弃若敝履,最后被迫嫁给风流魏王,夜夜守空房,结局凄惨。她想了想,大胆点,不如选宣王!反正这位死得早,她美美当有钱寡妇。薛清茵娇气得很,进王府没多久,就要贺钧廷背她,可以是可以,拿夜夜腰疼腿软换的!哪里还有什么守空房?不对啊。这和我在书里读到的不一样!说好的宣王其人冷酷寡情不近女色呢?***后来,薛清茵一跃成为御前红人,人人追捧,她的命运已改。她却不想当寡妇了。***从此……你为我手中剑,我为你护心甲。我们爱彼此不屈的灵魂。***宣王很早便知道她说喜欢他是假的,但无妨。她是这个荒诞又丑恶的人间中,他们唯一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