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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姆蹲在石头边缘往下看,那头新猪毛色较浅,还挺好辨认,此时刚被割开倒吊的绳子,摔在地上后一骨碌爬起来,就被噪音和攻击刺激得跟着同胞们横冲直撞起来。
雅辛托斯已经没兴趣看第八遍驯猪了,他盘起双腿,托着腮帮子分享趣味小知识:“你知道,猪的嗅觉比狗灵敏,而且比狗聪明吗?”
诺姆惊讶地转头看他。
雅辛托斯就是随口一搭:“反正根据我的经验,驯猪比驯狗要快。如果放进已受过训的群体里,学习的速度还能更快。”
摩塔克斯选手们已经放下了新一轮的食料。
这次的食料滴加了芳油,野猪嗅觉灵敏,猪群几乎立即嗅到了特定的香味。
这一晚上在石林里四处乱撞,它们获得了一个经验,就是这香味代表着食物、嘈杂的声音停止、石林箭雨停下。
绑着食料的绳索还未完全放下,它们就涌了过来,甚至有几只跳起来,发达的肌肉支持它们跃起一米左右。
雅辛托斯居然还能用“看起来很精神嘛”的欣慰目光看着野猪,他用一种和小伙伴分享新鲜事物的语气给诺姆介绍:“如果是在家驯养野猪,即便和母家猪合圈,也要饿它个八九天,才能让野猪迫于饥饿低头去进食。”
“但这些野猪不一样。”他兴致盎然地道,“让野猪保持攻击性的方法,就是给予陌生刺激和保持饥饿。所以,为了给今天的试炼做准备,它们已经被饿了很多天,再加上现在又和同胞们在一起,有一定的安全感,因此面对食物没有那么硬的傲骨。”
诺姆的表情本来有点空白,毕竟在他的想象里,如果有机会和王储聊天,那聊的应该多少都是经济、政治、宗教相关的话题,哪晓得居然是养猪。
但他木着脸听到这里,心头情不自禁冒出疑问,忍不住开口:“那第一头呢?你们怎么训练第一头的?它没有同胞,警惕性肯定很强,如果就是硬骨头,坚持拒绝进食呢?”
“……”艾芝用大指往背后指了指后方的小悬崖。
“?”诺姆回头,话头一噎。
之前注意力都集中在摩塔克斯和野猪身上,没细看,这个小悬崖上铺了一层沾了泥泞的草皮,有几处没盖严实,露出底下支棱出的死猪蹄子,看那隆起的规模,底下少说有五六头公猪。
诺姆:“…………”
懂了,硬骨头都死了。
诺姆僵硬地收回眼神,重新看向岩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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