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旧阅读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章 马府里最勤快的一个人(第1页)

自从林俊峰回到了老马家以后,他的生活也就又恢复正常了,他每天背着小少爷上下学,那简直说是风雨无阻呀。

小少爷进了学堂以后,他又在学堂的门口练习起武艺来了。

好在现在地里也没有农活儿,老马家家里也不算太忙,因此他在学堂门口练习武艺,也没有人说他什么。

林俊峰抓住这大好的机会,也就拼命地练习起武艺来了。

随着天气渐渐地转暖,地里的小草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冒出来了,这春天已经开始了,大地又恢复了勃勃的生机了。

林俊峰依然是每天把小少爷放进学堂以后,然后是在学堂门口练武艺,经过这么一段儿时间的锻炼,林俊峰的功夫又精进了不少。

现在老马家的长工都已经回来了,紧张的春耕又开始了,这些长工们每天累死累活地忙活着,无非是想挣两个钱补贴家用罢了。

林俊峰看着这些长工们那个辛苦劲儿,他也是一阵阵地心疼呀。

“哎呦呵,我如果不努力练习武艺的话,那将来的生活肯定跟他们是一样的。

不行,我可不想过这样的生活,这样的生活跟牲口还没有多大的区别,这辛辛苦苦得干上一年,这也挣不了几个钱呀。

如果自己老了的话,再想打工的话,人家说不定还不要你了呢。

一旦混成了那个样子的话,那可就真正惨透了。

我得抓紧时间好好地练习武艺,就是将来当一个镖师的话,那也比跟人家当长工要强的多呀。”

林俊峰为了不让老马家的人小看他,他干什么活儿都是十分卖力气的。

现在家里这些杂七杂八的小活儿,林俊峰几乎全都包了。

劈柴、打水、打扫院子,给牲口喂草料,这些事儿到处有林俊峰瘦小的身影了。

林俊峰每天都是接送孩子,把孩子送进学堂以后,他依旧雷打不动地在学堂门口练习武艺。

老马家的人也知道这个孩子十分勤快,因此,也没有说过他什么。

很快小草就从地里长出来了,柳枝上的新芽也渐渐地冒出来了。

现在天气早已经暖和起来了,地里现在到处都是忙于春耕的人们。

热门小说推荐
百米跑道

百米跑道

国歌响过之后,记者问田薇薇,获得奥运会金牌是什么感受? ——为自己奔跑,为国家争光。 她身披国旗,虔诚而热情地在金牌上落下柔软一吻的照片,在当天就传遍了全世界。 田薇薇一直以为自己就是“跑得快一点”的普通小学生,直到她一路跑进了全市最好的初中,帝都最好的高中,跑进了国家队,跑进了奥运会。 她在百米跑道上的汗水与热泪,就是她最完美的青春、最灿烂的人生。 #论天赋选手与普通选手的差距# #对爱情不感兴趣的小仙女是个无情的跑步机器#...

她从火光中来

她从火光中来

《她从火光中来》作者:容十安简介: 职场商战,1V1,HE,强强,日久生情,双向救赎,生死大爱,超A【前高智商冷面拆弹专家×双面斯文禁欲系老板】人前他是老板她是特助,人后他是野狼她是白兔。沈献头一次知道当老板助理比拆炸弹还让人心累,看着24小时恨不得和自己黏在一起的矜贵顾少,她终于忍无可忍想要武力解决问题。...

一剑伏天

一剑伏天

碧落山海巅,方腾一剑开天门,对天咆哮。在座的神佛竖起耳朵听好了,我代表人族给你们立个规矩:谁敢站在我头上,我就站在他坟上。若是有神敢玩火,杀神诛仙不留佛!十年饮冰,难凉热血。诸君,且听龙吟!......

暗恋偏差

暗恋偏差

口是心非傲娇花孔雀攻x端水大师老好人受 - 陆瑞安下班回家,看到路边捧着玫瑰花的一对小情侣,鬼使神差地也买了一支藏在了公文包里。 推开家门,却发现桌上摆好了丰盛的晚餐,他心里有些惊喜,以为是祁扬记起来了今天两个人的结婚纪念日。 祁扬性子跳脱,年轻肆意,桀骜不驯,比阳光还耀眼,婚后却和原来的朋友逐渐少了联系。陆瑞安总觉得是祁扬应该是怨他的,怨他稀里糊涂答应当初笑话一样的求婚。 他坐在餐桌前,拿过公文包,低头准备取出玫瑰,突然听到祁扬沉下脸叫他名字。 祁扬皱起眉:“你就不能放一放你的工作吗?以后你可没这个机会吃我做的饭。” 陆瑞安惊讶又困惑地抬头看他。 祁扬紧紧注视着他的眼睛:“陆瑞安,我们离婚吧。” 手指无意识地用力,被玫瑰的茎刺扎破,陆瑞安却没有感觉到痛。他没有问为什么,眼里的光黯淡下去,释怀地笑了笑:“好。” 他想,还好我没把玫瑰拿出来。 真丢人。 - 一个月后的同学聚会,陆瑞安被祁扬堵在隔间里,手腕被按在墙上,无名指上的戒指硌得他很疼。 祁扬俯身逼近,咬牙问他:“你对谁都好,唯独不能多对我偏心一点是不是?...

领先人类一千年

领先人类一千年

“神”创造了盘古大陆,留下无数文明遗迹,散播海量天材地宝。当人类满怀雄心壮志,意图闯荡盘古大陆的时候,却意外发现,有一位人类同胞,领先了他们一千年。...

掌上娇娇

掌上娇娇

【阅前指南:甜宠双洁爽文,有智斗权谋,伏笔细节多,多人物刻画,女主不吃亏,不理解的地方后期都会填坑,文风轻松是为方便阅读】宣王贺钧廷。《独宠皇妃》这本书中,作者写他屠尽北狄王庭,写他披甲造反那一日连破十二城,写他六亲不认冷酷到骨子里的薄情,写他一生没有所爱,最终像个茕茕孑立的疯子头也不回地走入了燃着大火的皇宫。***薛清茵穿成了这本书里的骄纵女配,爹不疼兄不爱,重度恋爱脑,偏偏心上人对她弃若敝履,最后被迫嫁给风流魏王,夜夜守空房,结局凄惨。她想了想,大胆点,不如选宣王!反正这位死得早,她美美当有钱寡妇。薛清茵娇气得很,进王府没多久,就要贺钧廷背她,可以是可以,拿夜夜腰疼腿软换的!哪里还有什么守空房?不对啊。这和我在书里读到的不一样!说好的宣王其人冷酷寡情不近女色呢?***后来,薛清茵一跃成为御前红人,人人追捧,她的命运已改。她却不想当寡妇了。***从此……你为我手中剑,我为你护心甲。我们爱彼此不屈的灵魂。***宣王很早便知道她说喜欢他是假的,但无妨。她是这个荒诞又丑恶的人间中,他们唯一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