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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快亮的时候,霍以沫看到有人影从屋子里走出来,视线不清晰,隐约能看到衣衫不整,身形很像颜惜。
没多久又有人出来,似乎是追着颜惜的方向,亦是衣冠不整。
这个人霍以沫再熟悉不过,是程慕。
昨晚两个人都喝了不少酒,又都天不亮就衣衫不整的跑出来,难免让人浮想翩翩。
霍以沫问他,“你说,他们会幸福吗?”
许思哲先是低头亲了她的唇瓣一下,这才回答:“会的。”
“为什么?”
“因为幸福会迟到,但绝不缺席。”
两个人相视一笑。
东方泛起鱼肚白,晨光穿透厚重的云彩,照亮整个小镇,驱走所有的黑暗与冰冷。
霍以沫看到他的头发上有着露水,银白,像是*白了头。
“现在你可真是名副其实的许叔叔了,*白头!”
许思哲笑,温柔的拂去她发誓上的水珠,“昨日执子之手,今日与子白头偕老!”
这世间最浪漫的事情,莫过于此。
……
许思哲与霍以沫算是在徽城定居了。
霍以沫依旧写稿,以似风的名义,但已经不再写长篇,而是短篇提供给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