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果然,神话传说什么的,都是不可以信的吧,那,只是人们无聊杜撰出来的故事……吧?
******
全书完,撒花,啦啦啦~
那个,加更欠债貌似还完了吧,嗯嗯,应该都还完了,总算圆满结束啦。
PS:明天开始放番外,白天上班,晚上再更新。
然后,本书最后一次求粉红,真的是最后一次啦,所以,给我吧,给我吧(摇尾巴……
672番外 乔的日记??
圣元512年9月8日 晴
这是我入学的第一天。本来想学点剑术考个上岗证,好歹也可以回村里,去镇上讨个卫兵的差事,扬眉吐气光宗耀祖什么的。当然,主要是听说,那边的卫兵很清闲,收入也稳定,又不需要去前线打仗;我是家里唯一的男丁了,这样既可以贴补家用,养活六个妹妹,同时也可以给家里留点香火……但是没想到,我却做了厨师学徒。
可是,居然有这样的好差事啊,不管管吃管住,还有钱拿,每天三千金,这简直像做梦一样!也许是骗子也不一定,不过如果干一天他们不给我钱的话,我走也不吃亏,哈哈,我太聪明了!
更夸张的是,我的导师居然叫菲莉丝,和二次圣战的大英雄重名——应该只是重名吧?因为,她怎么看也不像那种神级人物啊!
原以为第一天只是讲讲厨师基础,最多打打下手,谁知道我一去就被拉来主刀,全家十几口人等我做肉食,这太有压力了。更要命的是,我这时候才发现,我的导师菲莉丝,除了会做烤面包和鸡蛋培根,啊,应该还要加上速冻烤猪脚加热,对,仅仅是加热,别的就什么都不会了!
据说每一个出色的炼金师都是烹饪高手,看来,这个菲莉丝果然不是传说中的那一个吧?
我从菲莉丝的口里听说,她已经换了好几个厨子了,果然是骗子吧,骗子吧?我突然觉得好沮丧。而且他们家的小孩子也很讨厌。特别是最大的那个男孩子,我总觉得他很可怕,尤其在我接近菲莉丝身边半径一米范围内的时候!他简直就是个恶魔!当然,我也发现。如果想躲着他,呆在男主人身边两米内都是相当安全的,这就叫一物降一物吧?
这家的饮食相当不协调。食物全部是烤猪脚,只有女主人,也就是菲莉丝比较正常,喜欢面包,热牛奶和几块烤牛排,两片培根。似乎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吃了好些天速冻猪脚了。今天难得吃一回新鲜的,孩子们都很满意。
事实上,我也就在小时候吃过一次马利马琪猪脚而已,但是男主人夸我很有天赋,哈哈。他们喜欢就好,菲莉丝甚至让我留下。但是我关心的却是我那三千金,如果过了半夜十二点他们还不给我,我一定立刻走人!
咳,现在已经是十一点五十了……还有十分钟,哦,不,难道,这真的是一个骗局?这太悲剧了……
国歌响过之后,记者问田薇薇,获得奥运会金牌是什么感受? ——为自己奔跑,为国家争光。 她身披国旗,虔诚而热情地在金牌上落下柔软一吻的照片,在当天就传遍了全世界。 田薇薇一直以为自己就是“跑得快一点”的普通小学生,直到她一路跑进了全市最好的初中,帝都最好的高中,跑进了国家队,跑进了奥运会。 她在百米跑道上的汗水与热泪,就是她最完美的青春、最灿烂的人生。 #论天赋选手与普通选手的差距# #对爱情不感兴趣的小仙女是个无情的跑步机器#...
《她从火光中来》作者:容十安简介: 职场商战,1V1,HE,强强,日久生情,双向救赎,生死大爱,超A【前高智商冷面拆弹专家×双面斯文禁欲系老板】人前他是老板她是特助,人后他是野狼她是白兔。沈献头一次知道当老板助理比拆炸弹还让人心累,看着24小时恨不得和自己黏在一起的矜贵顾少,她终于忍无可忍想要武力解决问题。...
碧落山海巅,方腾一剑开天门,对天咆哮。在座的神佛竖起耳朵听好了,我代表人族给你们立个规矩:谁敢站在我头上,我就站在他坟上。若是有神敢玩火,杀神诛仙不留佛!十年饮冰,难凉热血。诸君,且听龙吟!......
口是心非傲娇花孔雀攻x端水大师老好人受 - 陆瑞安下班回家,看到路边捧着玫瑰花的一对小情侣,鬼使神差地也买了一支藏在了公文包里。 推开家门,却发现桌上摆好了丰盛的晚餐,他心里有些惊喜,以为是祁扬记起来了今天两个人的结婚纪念日。 祁扬性子跳脱,年轻肆意,桀骜不驯,比阳光还耀眼,婚后却和原来的朋友逐渐少了联系。陆瑞安总觉得是祁扬应该是怨他的,怨他稀里糊涂答应当初笑话一样的求婚。 他坐在餐桌前,拿过公文包,低头准备取出玫瑰,突然听到祁扬沉下脸叫他名字。 祁扬皱起眉:“你就不能放一放你的工作吗?以后你可没这个机会吃我做的饭。” 陆瑞安惊讶又困惑地抬头看他。 祁扬紧紧注视着他的眼睛:“陆瑞安,我们离婚吧。” 手指无意识地用力,被玫瑰的茎刺扎破,陆瑞安却没有感觉到痛。他没有问为什么,眼里的光黯淡下去,释怀地笑了笑:“好。” 他想,还好我没把玫瑰拿出来。 真丢人。 - 一个月后的同学聚会,陆瑞安被祁扬堵在隔间里,手腕被按在墙上,无名指上的戒指硌得他很疼。 祁扬俯身逼近,咬牙问他:“你对谁都好,唯独不能多对我偏心一点是不是?...
“神”创造了盘古大陆,留下无数文明遗迹,散播海量天材地宝。当人类满怀雄心壮志,意图闯荡盘古大陆的时候,却意外发现,有一位人类同胞,领先了他们一千年。...
【阅前指南:甜宠双洁爽文,有智斗权谋,伏笔细节多,多人物刻画,女主不吃亏,不理解的地方后期都会填坑,文风轻松是为方便阅读】宣王贺钧廷。《独宠皇妃》这本书中,作者写他屠尽北狄王庭,写他披甲造反那一日连破十二城,写他六亲不认冷酷到骨子里的薄情,写他一生没有所爱,最终像个茕茕孑立的疯子头也不回地走入了燃着大火的皇宫。***薛清茵穿成了这本书里的骄纵女配,爹不疼兄不爱,重度恋爱脑,偏偏心上人对她弃若敝履,最后被迫嫁给风流魏王,夜夜守空房,结局凄惨。她想了想,大胆点,不如选宣王!反正这位死得早,她美美当有钱寡妇。薛清茵娇气得很,进王府没多久,就要贺钧廷背她,可以是可以,拿夜夜腰疼腿软换的!哪里还有什么守空房?不对啊。这和我在书里读到的不一样!说好的宣王其人冷酷寡情不近女色呢?***后来,薛清茵一跃成为御前红人,人人追捧,她的命运已改。她却不想当寡妇了。***从此……你为我手中剑,我为你护心甲。我们爱彼此不屈的灵魂。***宣王很早便知道她说喜欢他是假的,但无妨。她是这个荒诞又丑恶的人间中,他们唯一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