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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在大学四年里写写停停,删删减减才有了现在这本完结的倾世漓歌,我也当然知道这本书没什么人看,但是那又如何呢?无论文笔如何剧情如何,哪怕有一个人看,我的心血就没有白费,当然,作者我本人是属于比较佛系的那种,有灵感了就写,没有就拖着,以至于一本书写了五年才堪堪写完,最后那几章也实在是我不想写了,没有灵感了,更准确来说,是我编不下去那些套路斗争了,所以就直接结尾了。
虽然我没有逻辑,但是书中人是有逻辑的,我结文也是在本着尊重她们的情况下,可能她们会比较惨,但是就以我来看,古往今来,多数将军其实都是战死沙场的,叶倾漓战死沙场是比较合理的,但是风眠歌的夙愿是救人,所以她的归宿并不是战场。
可以理解为,因为爱吧!
到此,整本书也算是有了个真正的结局,以后估计也不会有番外了?也不一定,万一我什么时候想补齐了其他人的故事发展也犹未可知。不过,喜欢的宝宝可以去微博风叶的番外小剧场看看,那里会更一些这里无法发表的情节,或者,一些小细节。
那么,就恭祝看书的各位,一路长虹,万事顺意!
第93章念衾不念卿
血,到处都是血,甚至,他的身上也挂着血。小孩儿漫无目的地走着,满身的血,有别人的,也有自己的。
就在不久前,叶宇的大军撤出了许国皇宫,在一堆的尸体中,岑北潢活了下来。没错,是个奇迹,明明被捅中了胸口,却没有死。
岑北潢捂着胸口走出宫门的时候才发现外面是熊熊燃烧的烈火,才七岁的孩子镇静的可怕,只是颓然地往门槛一坐,自嘲地笑道:“哪怕这样没死也要葬身火海么?呵……”
也是奇怪,分明其他地方都被烧到了,偏偏他坐的那个宫殿,没有一丝损伤。
岑北潢从以前常爬出去玩的狗洞逃了出去,父皇母后死去的画面在他脑袋里迟迟不散,以至于都没有发现自己已经走出了许国,来到了——云朝。
饿的不行的时候,岑北潢看见了一只狗在吃碗里的肉,他没忍住扑了过去,去抢夺那块肉,被一个小厮看见了,提棍便要打他。
岑北潢连忙将那生肉放进嘴里咀嚼,什么也顾不得了,硬生生挨着那人的棍棒,直到肉下了肚,那人也没有停止打他。
岑北潢抱着头等待着死亡的来临,一声沉重的声音阻止了施加在头上的棍棒,“停手!”
那人一身的金银珠翠,就那样淡淡地俯视着岑北潢,然后笑了,笑的明明很随和,却给岑北潢带来了慢慢的不安感。
“小家伙,你知道,怎么样才能让你脱离现在的处境么?”
岑北潢抬头看他,隐隐知道了什么,顺着他的话说,“跟你走。”
那人伸出了手,将岑北潢拉上了马车,于是他改了名,成为了林念衾。
那个人,是一名茶商,来往于各个国家之间做买卖,游走于各个势力阶层。
林念衾自此成为了他名义上的干儿子。
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人前显贵,人后受罪罢了。
他有些十几房妾室,都对他这个半路冒出来的干儿子很不满意。
那些年,林念衾往往都是带着一身伤去跟他学习做生意的。
直到后面,他一路隐藏,将所有家产侵吞,所有得罪他的,都被他杀了。
生意越做越大,但是小时候那一幕总是闪现在他每一个梦中,他想,或许,报了仇,他就能解脱……
成为林家家主的时候,他将姓改了回来,只是许国再也没有皇子,他的名字,没有存在的必要。
也就在那一年,他跟官府做生意的时候,碰到了一名执行任务失败被严刑拷打的死士。
擦身而过之时,他突然就跟官府做了交换,用五百两黄金换了这个死士的命,自此以后,他身边总是跟着这个死士,他为他起了一个新的名字:向死而生,重见灿阳。即为“重灿”
与风眠歌见面那次,她仿佛看见了挡在面前的母亲,将所有的情感都倾泻在了风眠歌身上。
只是,与复仇相比,所有的一切都不值一提。
原本,他可以等叶倾漓找完了蓝蝶引灵的方式以后再动手,但是他从那人那里听到的这个方法已经可以完美代替了,只是多费些人命而已,不算什么。
所以提前收网,却没想到,帮叶倾漓的,不是人,而是命……
他终究,还是败给了这所谓的命运……
第94章银甲披寒光
南宫埕与林参初识,是在那年的战场上。
少年一身黑银护甲,在辰时微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
那时林参已经跟着叶倾漓上了一年的战场了,眼神里全是上阵杀敌的兴奋,虽说是敌对立场,但是叶倾漓和南宫埕倒是惺惺相惜。
那时他也只是觉得这叶倾漓的副将还挺俊秀的,并没有多大的注意。
直到这天,发生了一件小事,他骑着马去察看。其实本来根本用不着他去,但是因为那边是叶倾漓阵营的兄弟,说话轻了重了都不太好,于是南宫埕只能亲自上阵。
到达的时候林参跟他们的人已经对峙了有一会儿了,南宫埕过去下了马,将头盔扔给了后面的人,看着因为打了他们那边的果子而喋喋不休的林参,不禁觉得好笑。他不记得那人叫什么,只记得叶倾漓好像管他叫什么身子?于是乎走到了前面,双手叉着腰,一副妥妥的地痞样儿:“你是那个,身子?是吧?就拿了个果子,至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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