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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六十遣使赈恤(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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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唐史纪:宪宗四年,南方旱饥,命左司郎中郑敬等为江淮、两浙、荆湖、襄鄂等道宣慰使②,赈恤之。将行,上戒之曰:“朕宫中用帛一匹,皆籍其数,惟周救百姓,则不计费。卿辈宜识此意,勿效潘孟阳饮酒游山而已③。”

【解】

唐史上记,宪宗四

年,南方大旱,百姓饥荒。宪宗命左司郎中郑敬等为江淮、两浙、荆湖、襄鄂等处各道宣慰使之官,分头去赈济饥民。郑敬等奉命将行,辞朝。宪宗戒谕他说:“朕于宫中用度,虽一帛之微,必登记其数,惟恐浪费,独于周济百姓,则不计所费,虽多弗惜,盖以民命

为重,必使百姓受惠,而库藏盈缩,所以不暇计也。卿等此行,宜体朕此意,凡所至饥荒之处,务要量其轻重,备查户口,逐一散给,必使百姓每个人都沾实惠才好。若前此所遣潘孟阳出去只饮酒游山,而以赈济委之他人,全不体朝廷爱民之意,深负委托,卿等切勿

效之。”

盖国依于民,而民依于食,使民有饥荒,而不为赈恤,则死者固多,而民心亦离散矣! 将何以为国乎?宪宗有见于此,故薄于自奉,而厚于恤民,可谓知用财之道,得保邦之本矣!宜其为有唐之令主也欤!

【注释】

①本则故事出自《资治通鉴》卷二

百三十七。

②左司郎中:尚书仆射之下属官员,从五品。宣慰使:唐宪宗时曾置淄青十二州宣慰使,掌地方军民事务,非常制。

③潘孟阳:大历末,官右庶子。曾以度支、盐铁转运副使的身份宣慰江淮,所到之处大会宾客,卖官纳贿,给朝廷声誉带来很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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